第二阶段职业教育合格的考生须于9月13日18:00前向录取的职业学校提交所需材料报到。
所需文件如下:
证书原件; 反映健康和身体发育的适当形式的医疗证明; 示例应用程序自动从系统中删除(个人帐户); 身份证复印件; 四张 3 x 4 厘米的照片; 军人票或征兵证明; 优惠录取人员的相关确认文件。 需要注意的是,竞赛通过者未能在其被录取的职业学校注册,视为其拒绝就读该专业。